1、离婚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男方有重婚行为;男方与他人同居行为;男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男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并且只有女方为无过错方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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