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签订后,在符合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同时,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合同解除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是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这些条款继续有效,仍可以作为处理善后事宜的依据。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解除,对于之前约定的利息,可以经过双方的协议,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解除或确认合同解除,并主张对方支付利息,因为按照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间从借款之日起,就需要开始支付利息。所以借款合同解除,借款期间的利息原则是需要支付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