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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中“公共财物”的范围如何认定

贪污罪中“公共财物”的范围如何认定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3-03 01:09:30 已帮助11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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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中“公共财物”的范围如何认定
贪污罪中“公共财物”的范围包括如下:
1、国有财产、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4、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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