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委托。委托人与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具体
法律依据
为:2021年1月1日实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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