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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05 07:23:38 已帮助27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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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1、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范围。
2、故可以与邻居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3、行政机关收到争议案件后,一般先组织双方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则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4、如果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邻居不履行,还是不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但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执行。
5、当然,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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