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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情形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2024-02-29 12:31:48 已帮助28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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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八种情形如下: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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