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他们居然起诉我,2017年开庭时,他们说光起诉不执行,现在执行我工资,房产,我该怎么办呢?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汉族,现为单位工人,住区楼楼号。被告:执行局。被告: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住所地:唐。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1、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冻结,终结强制执行措施。2、对执行局已执行扣划的拍卖资金元,属于申请人的元,进行执行回转,追回申请人的损失。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公司的员工属于该公司小股东。因市场等原因,公司几年前就已经停产放假,没有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收入。员工把家庭部分财产存放在公司院内。近几年,公司因多起债务纠纷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法院查封公司,并把存放在公司院内的家庭财产当成公司财产进行核算执行拍卖。致使申请人家庭财产受损。申请人认为:一、执行局在查封执行的公司财产在界定不清的前提下,把存放在公司的私人财产算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害员工的个人权力。二、执行局对公司内属于家庭个人财产的拍卖,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15号)第条第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以及《执行规定》第条规定。申请人是实际上的案外人。综上,申请人请求法院:1、应立即停止拍卖申请人财产的行为。2、对执行局已拍卖部分应依法执行回转并弥补申请人的损失。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