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房屋所有权的产权取得时间的确认,不是以房产证是什么时候办下来的为依据的,而是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作为确权的依据。
三、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已经达成的房屋买卖的共同意思表达,如何付款,何时办理产权证,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因此,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时,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时间,都是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为确认依据的。
四、因此,您说的这种情况,是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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