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准备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可一式多份,做留档。
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此步骤顺利可1个工作日完成)如果对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能否通过存在疑惑,可携带这个二份文件及执照,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先行咨询。
排内资的柜台。
4、联系会计事务所及银行,将要增资的金额汇入公司验资的临时账户,账户所在银行出具证明(收款凭证、对帐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3-4个工作日)。
将证明(银行邮寄至事务所)、营业执照及之前的验资报告交付会计事务所,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2个工作日)。
5、当所需准备资料装备完成后,由代理人递交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现场做审核。
通过,出具《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
6、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可凭《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上表示的日期,携带此单据,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费用:
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与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收取增加部分0.8‰以及10元整的工本费。
8、在领取新执照后,使用法人身份证为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解冻,将资金转入相应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