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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无证小煤窑洞主,我组织多少个工人进煤洞生产,原来的老采区算不算我采的呢?要怎样界定我有罪?盗采30万元资源要判多少年?谢谢您解答

邓* 四川 - 遂宁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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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遂宁

如果是盗伐滥伐林木的,可能构成相应的犯罪。牵涉到使人丧命的,可能构成有意杀人、过失使人丧命等罪名。也有可能存在数罪并罚等情况。具体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分析。能够参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意杀人罪】有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使人丧命罪】过失使人丧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违背国家限定,违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违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违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背森林法的限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2018-10-11 20:3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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