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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加班很多,工作四天,休息两天,这样倒班,每天加班3小时,每月加班小时60个左右,请问薪水怎样计量,谢谢

邓* 四川 - 南充 涨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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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南充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商量后能够延长工作时间,通常每日不得超出一小时;因特殊原由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要求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出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出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报酬。

2018-09-29 21:5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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