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限定能够争夺的权益有:
1、因个人雇主拖延您薪水,您能够要其足量支付您薪水。
2、如果个人雇主拒不支付,您能够要求其给您出具借条。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合同法》第60条限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商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合同法》第107条限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在本案中,包工头无及时支付您的薪水,拖延您薪水的做法构成违约。因此,您能够要求包工头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拖延薪水。
3、《建设领域农民工薪水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限定,公司应将薪水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4、《建设领域农民工薪水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限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公司未按合同商定与建设工程承包公司结清工程款,招致建设工程承包公司拖延农民工薪水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延的薪水,先行垫付的薪水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5、《建设领域农民工薪水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限定,公司因被拖延工程款导致拖延农民工薪水的,公司追讨的被拖延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延的农民工薪水。在本案中,您能够要求总承包公司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垫付薪水。
6、《建设领域农民工薪水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限定,工程总承包公司不得将工程违背限定发包、分包给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受清偿拖延薪水连带职责。因此,如果包工头具有承包资格,能够直接诉讼该包工头要求支付工钱;如果包工头不具有承包资格,并且拖延您薪水的,您能够直接去找包工头上面具有承包资格的公司要求支付薪水,或者将他们列为共有被告。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手续:
1、个人雇主拖延您薪水的事实,如录音、短信、借条等;
2、薪水数额的证明,如合同、考勤表、同事证明等。
2018-07-08 13:43: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