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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出自什么法律?

唐** 四川 - 巴中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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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巴中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017-05-21 02:5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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