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一起出去玩,朋友叫一个小偷,然后朋友非常的荣幸,大大小小给制服了,可是后来那个小偷就被关了几天就放出来了,最高法关于扒窃的司法解释里面是怎么解释扒窃罪的?
结论: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
解析:
1、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
2、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最高法关于扒窃的司法解释是没有规定扒窃罪的刑种,扒窃只是盗窃罪的一种特殊形态(加重情节)。
所谓扒窃行为,一般具备两个特征:
一是窃取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通常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广场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场所设施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