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长沙法律咨询 > 长沙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协助组织卖淫罪没有获利?

协助组织卖淫罪没有获利?

ask****413 湖南-长沙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5 02:15:52 468人阅读

协助组织卖淫罪没有获利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长沙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长沙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868480998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459条

湖南大学经济学教授?????……你好

2024-05-15 10:09:19 回复
咨询我
1868466148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35312条

你好,可以具体了解一下组织卖淫是否属实

2024-05-15 09:10:55 回复
咨询我
173074056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0629条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15 08:21:49 回复
咨询我
1867316711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251条

你好,能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吗?

2024-05-15 07:24:53 回复
咨询我
1353382057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30条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定罪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2

主观上,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这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受他人蒙骗,不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则不能构成此罪。

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充当打手、保镖、招募或运送人员等,才能构成此罪。如果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不是协助组织他人卖淫,例如为组织卖淫者充当杂役、提供个人生活服务,且危害不大,则不应视为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2024-05-15 07:12:11 回复
咨询我
1388327179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重庆-铜梁区 咨询解答:31560条

那是五年收不有期徒刑的哪

2024-05-15 05:58:38 回复
咨询我
1357482654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102458条

你好,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n

2024-05-15 05:54:05 回复
咨询我
1817311459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250条

组织了多少人 有没有未成年人

2024-05-15 04:50:08 回复
咨询我
1538896099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2505条

你好,我们可以帮忙维护你的权益

2024-05-15 03:52:02 回复
咨询我
1338742011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南-长沙 咨询解答:858条

协助组织卖淫我们团队做了很多,这个可以沟通一下具体案情,然后分析

2024-05-15 02:26:27 回复
查看其他5位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二、组织卖淫构成何罪 组织卖淫,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如果组织卖淫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可构成介绍卖淫罪。当然,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故意介绍卖淫,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二、组织卖淫构成何罪 组织卖淫,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如果组织卖淫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可构成介绍卖淫罪。当然,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故意介绍卖淫,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