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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了首付买了房子,写的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后因为感情不合,分手了,现在男方如何才可以拿回房子?

ask****217 四川-成都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6.12 09:19:41 431人阅读

男女双方处于恋爱关系,没有领取结婚证,男方出了首付买了房子,写的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后因为感情不合,分手了,现在男方如何才可以拿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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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哪方

2019-06-12 09:4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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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73554条

有协议吗

2019-06-12 09:30:31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2929条

你好,可以协商

2019-06-12 09:24:3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7357条

你是哪一方呢

2019-06-12 09:21:1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4731条

可以起诉撤销赠与,本律师有成功案例经验,可具体联系

2019-06-12 09:20:38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298条

协商不成就只有通过起诉来要回房子。

2019-06-14 08:48:32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596条

可以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有大概率可以拿回房子。具体有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

2019-06-12 11:3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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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019-06-12 09:48:21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885条

有没有证据

2019-06-12 09:42:33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20937条

你好 可以撤销。具体详谈。

2019-06-12 09:27:34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1661条

可以要求拿回

2019-06-12 09:2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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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方是什么态度

2019-06-12 09:2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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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需要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法院提交。如有需要或者不会写相关的法律文书是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的。

你好,女方的,如果能够证明你是因为没有贷款资格而使用女方的名义的话,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双方已经就一切事宜达成共识,而选择离婚的情况,去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
一、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
二、判决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诉至要求离婚,男方经过调解教育仍不悔改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男方殴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伤残,而男方遗弃女方等情况;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才会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于以上列举的情形,都要求提讼一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婚外情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以证明确有其事,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首先是要进行调解,
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
第二次判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诉讼离婚的情况,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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