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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询一下,2016年12月1日发生的人身伤害,轻伤,2016年12月3

ask****873 重庆-万州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3.14 18:56:21 3人阅读

您好,想咨询询一下,2016年12月1日发生的人身伤害,轻伤,2016年12月30日派出所调解,没达成协议,事后一直双方一直没联系,2018年1月23日对方提起诉讼,请问该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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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渝中区 咨询解答:1195条

你好,你的案件按照你说的情况,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但是这不影响对方起诉的权利。

2018-03-14 20:2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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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55504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广元 咨询解答:65568条

没有过诉讼时效,律师可以帮你辩护

2018-03-14 19:31:42 回复
地区:重庆-秀山县 咨询解答:5234条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2018-03-14 19:51:27 回复

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您代理,减少对方的赔偿数额,有很多案例可供参考。

搜集证据,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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