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站在哪一个立场。如果是老股东想绝对控制公司,建议股权在2/3以上,如果是新股东想参与治理,至少10%以上。具体可以制订详细的公司章程来约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东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公司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抽逃出资。股东依法享有分红权,但该分红权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公司实际上确实存在利润的。本案中,A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没有任何利润,股东通过虚增利润进行分配时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应当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A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出于各种目的,公司、股东往往以各种形式抽逃出资,这是违法的,一旦被发现,将会引起不必要的诉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不予支持。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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