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广元法律咨询 > 广元醉驾法律咨询 > 酒驾肇事顶包后承认怎么处理

酒驾肇事顶包后承认怎么处理

肖** 四川-广元 醉驾咨询 2023.07.01 03:57:09 301人阅读

酒驾肇事顶包后承认怎么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广元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广元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酒驾找人顶包的处理方式是根据酒驾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处罚。如果酒驾没有达到醉驾标准的话,被发现后会被拘留、罚款;肇事者也会被拘留、罚款。如果肇事者构成醉驾,则涉嫌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3-07-01 03:58:09 回复

5-10天
交通肇事案件中“顶包”最多
此事的持续发酵,让“顶包”一词进入公众视野。“顶包”是指让他人冒名顶罪,在交通肇事案件中“顶包”现象尤其突出。这是因为交通事故事发突然,一般缺乏有力的目击证据,“玩猫腻”的空间较大。
“顶包”者有的是同车的人,事发当场就在车内调换座位;有的是亲朋好友,肇事者先逃离现场,找到“顶包”者,串通后再由“顶包”者以肇事司机的身份出现。
“顶包”者之所以甘心为他人顶罪,或是由于职务上的从属关系,或是出于亲情、友情考虑,或是金钱利益关系。被“顶包”者多是基于保住职务、免受处罚以及骗保等原因。近年来,随着醉驾入刑,交通肇事后的“顶包”现象更是频频发生,年长者替年幼者,无职务者替有职务者,司机替老板,下属替领导,有驾驶资质和从业资格的替无驾驶资质和从业资格的等等,无非是权衡利弊,逃避惩罚。
找人“顶包”最重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关于“顶包”行为法律责任的区分,首先,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主观上让他人顶替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为使顶罪行为得以实现,一般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去查看、救助受害人,而是离开现场,联系朋友,预谋顶罪事宜。即使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者,而是由顶替人向交管部门作虚假供述。因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并适用肇事后逃逸情节予以量刑。
这种行为还有极端的情形,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明知被害人没有死亡,找人顶替交通肇事行为,又指使“顶包”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进行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这种情况下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有可能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另外,肇事者的行为还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找人顶罪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甚至造成错案的严重后果。肇事者采用唆使、贿买、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他人作伪证,让顶替者出于各种原因自愿或不自愿甚至被迫陈述虚假事实,包庇犯罪行为。
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根据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顶包”人涉嫌包庇罪同样担刑责
关于“顶包”人行为的法律定性,应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客观方面为实施了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使犯罪分子不被发现、追诉的行为;
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包庇的对象是犯罪分子,为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而积极予以包庇;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交通肇事主动承认顶包怎么处理
关于“顶包”行为法律责任的区分,首先,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主观上让他人顶替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为使顶罪行为得以实现,一般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去查看、救助受害人,而是离开现场,联系朋友,预谋顶罪事宜。即使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者,而是由顶替人向交管部门作虚假供述。因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并适用肇事后逃逸情节予以量刑。
这种行为还有极端的情形,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明知被害人没有死亡,找人顶替交通肇事行为,又指使“顶包”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进行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这种情况下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有可能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