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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的财产还能要回吗?

ask****938 四川-眉山 其他咨询 2021.09.24 06:48:10 494人阅读

三十年前的财产还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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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有没有什么证明是你的呢

2021-09-24 10:12:28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4613条

比较难

2021-09-24 09:44:47 回复

对于故意转移三十万财产判几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解释: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
(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财产转移处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
(六)项的规定处理”。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只要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及婚前财产自愿赠予的都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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