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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退押金找谁

吴* 重庆-江北区 合同效力咨询 2021.04.01 12:12:40 1372人阅读

房东不退押金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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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租者
先和房东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就处理。
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收集证据,要回押金
租房押金是房东和租客进行协商,实行押一付
三,即要押一个月的租金的形式来保护房东房屋设施无损毁的方法。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房东应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客。租房押金不退,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
1、租房合同是维权的利器。为避免押金引起纠纷,一般租房合同中都会有押金条款
2、每次交房租收据的原件证明自己没有欠租,可以要回押金。这个一般给房东交房租时,银行转账留好票据,或者支付宝转账时都有留存记录,如果是给现金也要留有收据
3、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证明自己并没有损毁房东的家具,要回押金;
4、和中介电话通话都录音保留证据。如果像小美那样连租房合同都被房东抢走了,那么给中介打个电话,引出自己已交房租和押金的情况,并录音留证;
5、房东再不退押金,打电话给12020和96315消协咨询投诉;
交押金应注意的问题

一、押金数额是否要限制。
一般说来,原债权利益大,作为担保的押金数额也相应增大,反之,原债权利益小,押金的数额也相应减少。二者是一种正比例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迫使债务人接受不利于自己的过大的押金数额,从而加重了债务人的负担。因此,限制押金数额是公平原则的要求。至于限制的幅度多少为宜,即应占所担保债权的多大比例?定金依法是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20%,违约金的幅度更小,但由于押金与定金、违约金从功能上比较,后者有惩罚性,对于违约人而言,是一种额外付出;而押金却无惩罚性,有补偿性,对于债务人而言,是一种份内付出,仅是付出时间提前而已。因此,押金的数额应在所担保的债权之下,总债权的20%之上,才具担保价值。

二、押金利息的归属。
押金交与债权人,其所有权就从债务人或第三人处移转于债权人。因此,债权人对于自己所有物所生之孳息,当然也就取得所有权,故押金对于出押人而言是无所谓收取利息的。但对受押人即债权人来说,其收取的押金的数额越大,所获得的利息也就越多。为利益所驱动,受押人有本能地扩大收取押金数额的倾向。对出押人的保护,除对押金数额予以限制外,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合同,可用特别法的方式规定,押金所生利息,为出押人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押金返还请求权何时发生。
当合同关系终止,且无合同债务不履行情形的,出押人得请求退还押金。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押人不得请求返还押金。另外,对于超过法定限额的押金余额,无论何时,出押人有返还请求权,或者通知受押人予以抵充。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对押金优先受偿后的余额,出押人仍有返还请求权。当事人之间关于没收押金的任何约定,都是无效的。

四、债权让与是否影响押金返还请求权。
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由A而变成B时,出押人能否向新的债权人请求返还押金呢?笔者认为,押金系债权的担保,债权让与时,押金也当然移转于新债权人或已经从买价中扣除,这是债权让与的一项必要条款或负担。至于实际是否移转于新债权人B或从买价中扣除, 这是原债权人A与新债权人B之间的内部关系。新债权人B 以押金实际上没有移转于他来对抗出押人的退还请求权,是不能成立的。因此,除非债务人同意或者三方另有特别约定,新债权人B必须承受返还押金的义务。

2021-04-01 12:13:4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解决。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你拥有房屋租赁中的押金返还请求权,通常是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建议: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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