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
第
一,如果撤回,或者被驳回,还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第
二,如果调解,或者作出判决,就不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了。因为一事不再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当事人未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在第一审人判决宣告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1、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2、这意味着受害人及其亲属不仅不能基于附带民事诉讼就死亡赔偿金或者残疾赔偿金获得支持,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也将无法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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