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2.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5.因此,按照你陈述的情况,如果楼顶有危险,物业是否进行了安全提示,以及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果物业没有履行这些义务,作为通过物业服务的管理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是一定的责任,而不是全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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