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等情形可以从轻处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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