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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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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4121人看过
导读:归纳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即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第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从属关系,此区别于劳务关系;第三,其合法性要件上存在一定缺陷,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原因。

事实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事实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有哪些?

归纳出符合事实劳动关系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即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第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从属关系,此区别于劳务关系;第三,其合法性要件上存在一定缺陷,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原因。

“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事实劳动关系:一是用人单位自始就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期限届满后,双方以口头形式或者行为表示继续劳动关系,而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三是由于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规定,致使其成为无效合同,而双方已依此确立了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不批,只要期满就可以离开。注意保存用人单位已签收您的书面辞职信证据。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

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主要是由于上面的这三个方面构成的。劳动者的权益,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要你是正当的,而且是这个合乎法律的要求的权益。当别人侵犯你的权益的时候,这个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的。所以说,还是要懂一些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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