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大家都可能面临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况。这种时候,很多人就关心自己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毕竟,工作突然没了,要是能有一笔经济补偿,生活压力也能稍微减轻点。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者能拿到经济补偿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这时候用人单位就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打个比方,一家公司因为业务调整,想要和部分员工协商解除合同,经过和员工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公司就要按照规定给员工经济补偿。核算经济补偿的方法也比较明确,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要是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就按一年来计算;工作不满半年,就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单位无过错性辞退
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还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有位员工生病后,病好回来确实没办法再胜任原来岗位的工作,单位给他换了岗位还是不行,这时候单位合法解除合同就需要给经济补偿。
三、单位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一些工厂因为订单大幅减少,经营困难,不得已进行裁员,这时候被裁的员工就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单位原因)
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或者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举个例子,合同到期后,单位降低了原来的工资待遇来和员工续签,员工不愿意签,这种情况下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与单位解除合同后,可能会疑惑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计算是否准确,以及后续的社保、档案转移等手续该怎么办理。如果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服务范围和责任都很明确,不会轻易做无法兑现的承诺,也不会故意夸大维权的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详细帮你核算经济补偿金额,指导你完成后续的相关手续办理,让你在维权过程中少走弯路,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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