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赔偿领域,常常会出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张X受雇于XX劳务有限公司,在20XX年X月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经诊断为腰3、4右侧横突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挫裂伤。随后,该伤情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XX劳务有限公司虽为张X所在项目缴纳了工伤保险,但在工伤赔偿事宜上,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面对这样的困境,张X委托了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的戴丽萍律师作为代理人。戴丽萍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
戴丽萍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她凭借丰富的劳动工伤案件处理经验,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精准核算了赔偿项目及金额。戴丽萍律师深知,在工伤赔偿案件中,准确的赔偿金额核算至关重要,这是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基础。她结合工伤伤残等级、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张X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索赔数额为70962元,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
在仲裁程序中,戴丽萍律师并没有选择冗长的仲裁庭审程序,而是将重点放在了仲裁庭前调解阶段。她积极与对方代理人沟通协商,充分阐述己方主张及法律依据。戴丽萍律师明白,调解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双方的关系。她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与对方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博弈。
最终,在戴丽萍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XX劳务有限公司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张X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赔偿共计56000元。为了保障赔偿款的顺利支付,戴丽萍律师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若到期未付则加付违约金2000元,且双方就本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该调解协议经仲裁委员会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戴丽萍律师在这起九级工伤索赔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诚信、担当的执业理念。她通过专业核算为委托人确定合理的索赔数额,通过高效调解帮助委托人快速锁定赔偿款,同时通过风险防控保障了赔偿款的顺利支付。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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