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防不胜防。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自己能获得哪些赔偿,以及这些赔偿该由谁来支付。毕竟工伤不仅会影响身体健康,还可能导致收入减少,生活压力增大。而在工伤待遇方面,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费用。那么,公司在工伤待遇中具体应该支付哪些费用呢?这是很多工伤职工心中的疑问。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比如小李在一家工厂工作,月工资5000元,因工伤需要停工治疗3个月,那么这3个月公司就需要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支付他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派人护理,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护理费用的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会参考当地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比如小张在工伤治疗期间,生活无法自理,公司没有安排人员护理,那么公司就需要按照当地护工的收费标准支付护理费用。通常可以通过与护工签订协议,保留好支付凭证等方式来确定护理费用。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例如小赵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他的月工资是6000元,那么公司每月应支付给他的伤残津贴就是6000×70%=4200元。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小王为例,他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当地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小王月工资4000元,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给他4000×8=32000元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待遇处理完之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出现。比如工伤复发了怎么办,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出现纠纷怎么解决,公司不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又该如何维权。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会给工伤职工带来很多困扰。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应对这些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工伤待遇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