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何XX入职某清洁服务公司做保洁。后来保洁外包合同到期,某物业公司打算接收部分保洁人员。然而,2025年1月1日,何XX在工作时意外身亡。其家属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因劳动关系争议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何XX与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劳动关系被确认,物业公司可能面临巨额的工亡赔偿。这可把物业公司急坏了,他们四处寻找专业律师,希望能解决这个难题。
就在这时,他们找到了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吴静律师。吴静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上经验丰富。她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发现,何XX出生于1964年12月,事发时已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且双方仅处于面试、体检阶段,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何XX此前还是清洁服务公司员工,外包合同交接期间也没完成入职手续,与物业公司未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吴静律师抓住“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这一核心要点,围绕主体资格、用工关系、法律规定等关键点展开抗辩。她指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不再成立劳动关系。在庭审中,吴静律师完整引用劳动法律及司法解释,逻辑严密,说服力强。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认定何XX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物业公司避免了巨额工亡赔偿风险。
还有委托人赵XX,他长期做玉石批发业务,被告马某某多次从他这儿采购和田玉,累计拖欠货款。赵XX多次催要无果,便委托吴静律师代理诉讼。吴静律师全面梳理欠条、聊天记录、供货明细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她主张买卖合同关系真实有效,被告应支付全部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在诉讼中,吴静律师精准把握调解时机,推动高效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若未按期支付,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承担。
另外,某科技公司也遇到了麻烦。原告王X以拖欠工资、扣发工资、加班、未缴社保等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近13万元赔偿。公司委托吴静律师应诉。吴静律师针对各项不合理诉求逐项抗辩,指出原告周六是值班并非加班,且制度已公示并经原告签字确认;原告系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部分扣款无依据,应依法核算工资。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意见,驳回了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仅支持合理工资部分,为企业实现重大减损。
从这些案例中,咱们能得到不少法律建议:第一,企业在用人时,一定要注意员工的主体资格,尤其是超龄人员,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第二,在交易中,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供货明细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三,企业要完善内部制度,如员工手册、考勤制度等,并确保员工签字确认,在处理劳动纠纷时才能有据可依。
生活中法律纠纷在所难免,但只要咱们积极应对,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就能化险为夷。吴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企业解决了诸多难题。本文案例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吴静律师提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