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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支付哪些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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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3 · 1623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需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五、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护理也由用人单位负责。
用人单位应支付哪些工伤待遇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难以避免。当员工不幸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需要承担一定的工伤待遇支付责任。然而,很多劳动者并不清楚用人单位具体要支付哪些工伤待遇,这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接下来,咱们就来详细聊聊这个事儿。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需要停工治疗3个月,他原本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这3个月用人单位就需要每月按5000元支付他工资。

二、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护理,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通常会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等因素确定。例如小张工伤后生活不能自理,用人单位没有派人护理,那么就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护理费标准支付给小张。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小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他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当地标准支付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五六级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例如小赵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他的月工资是4000元,那么用人单位每月应支付给他伤残津贴4000×70%=2800元。

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的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后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怎么办,对工伤待遇的计算有异议该如何处理,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不满意能不能重新鉴定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不容易,要是处理不好,很可能会让劳动者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合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教你怎么应对用人单位的拒绝支付,怎么处理对工伤待遇计算的异议等。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工伤维权的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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