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磕磕碰碰,尤其是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受伤可能比较严重,让人心里犯嘀咕:这能不能算工伤呢?工伤认定可关系着后续的赔偿和保障,要是能认定为工伤,那能减轻不少经济和心理上的负担。但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样的受伤情况可以做工伤认定,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几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最常见的情形。比如建筑工人在工地施工时,被掉落的建筑材料砸伤,这就符合工伤认定。还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工厂工人在下班后,收拾工具时不小心被工具砸伤脚,也能认定工伤。另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商场保安在工作时制止小偷,被小偷打伤,也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二、视同工伤的情况
除了上述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例如公司职员在上班时突然心脏病发作,送医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离世,就可按视同工伤处理。另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
三、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当然,也不是所有受伤都能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员工上班期间因醉酒摔倒受伤,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四、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
申请工伤认定,首先要准备好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五、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要求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完成后,后续还会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要是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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