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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失性辞退包含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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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3 · 1417人看过
导读:无过失性辞退包含三种情形: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无过失性辞退包含的情形有哪些

职场中,员工们都希望能有个稳定的工作环境,可有时候会突然收到公司的辞退通知,让自己措手不及。尤其是在自己并没有犯错的情况下,被公司辞退,这让很多人感到不解和委屈。到底什么情况属于无过失性辞退呢?这是很多职场人关心的问题。了解无过失性辞退包含的情形,能让员工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清楚自己的权益,也能让企业在辞退员工时,保证操作合法合规。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期间生病,休完规定的医疗期后,身体状况无法再胜任原来的工作,公司给他安排了其他相对轻松的工作,他还是无法完成,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可以进行无过失性辞退。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例如小张在销售岗位,业绩一直不达标,公司给他安排了销售技巧培训,并且调整到了一个相对容易出业绩的区域,可他还是无法完成销售任务,这时公司就可以基于此进行无过失性辞退。

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般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比如某公司因为城市规划需要搬迁到另一个城市,大部分员工无法跟随前往,公司与员工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等合同内容,但未能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无过失性辞退。

四、无过失性辞退的程序和补偿

用人单位进行无过失性辞退时,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无过失性辞退后,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社保的转移、档案的处理、经济补偿的支付是否足额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纠纷。如果你在无过失性辞退方面遇到了难题,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执业资质可核验的律师,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遇到的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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