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防不胜防。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不仅身体上承受痛苦,经济上也可能面临不小的压力。这时候,工伤赔偿就显得尤为重要。很多劳动者都知道发生工伤后可以获得赔偿,但对于用人单位具体要承担哪些赔偿项目却不太清楚。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工伤赔偿中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部分。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医生建议他休息3个月,这3个月就是停工留薪期,他所在的单位要按照他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每月按时给他发放工资。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比如小张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他受伤前月工资是5000元,单位难以给他安排合适工作,那么单位每月就要给他发放3500元(5000×70%)的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小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他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当地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小王受伤前月工资是4000元,那么单位就要支付他28000元(4000×7)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生活护理费,那么这部分费用就需要用人单位承担。比如小赵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需要生活护理,但单位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单位就要支付相应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赔偿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情况,比如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赔偿款,或者劳动者伤情复发需要再次治疗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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