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段彪永律师自2011年起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持有执业证号153xxxxxxxx399447,现执业于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云南昆明,律所具体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77号金尚一号大厦27层。
教育背景与专业头衔
在教育背景方面,段彪永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学基础。他本科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取得刑法专业硕士学位。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担任了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一职,同时还兼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以及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重要职务。
执业理念与擅长领域
段彪永律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工伤赔偿领域深耕细作。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90%,展现出对该领域的高度专注和深厚的实务积淀。此外,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此类案件达13件,且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他还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是工伤赔偿领域不可多得的专业律师。
典型案例展示
以段彪永律师代理的曲靖陆良县八级工伤案件为例,该案件充分体现了他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价值。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月工资8000元,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然而,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工作时从货车上摔下受伤,随后送医治疗。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的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段彪永律师在代理此案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申请人据理力争。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申请人受伤害部位及相关客观事实,支持了申请人24000元的主张。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也支持了申请人2400元的主张。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这一裁决结果充分体现了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法规的精准运用,为申请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综上所述,段彪永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度的责任感以及对工伤赔偿领域的专注,在工伤赔偿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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