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专长
段彪永自2011年起在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主要服务企业客户,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其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工伤案件超600件,专精于工伤赔偿领域,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及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也有丰富经验。
曲靖八级工伤案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受伤员工,被告为用人单位。争议焦点在于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达伤残八级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额。
段彪永作为被告代理人,仔细分析案情。他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各项赔偿项目进行梳理。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合理的停工留薪期时长,从而为用人单位争取到合理的赔偿金额。在住院期间护理费方面,结合市场价格水平和举证实际进行分析。
最终,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311140元。段彪永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应对策略,使赔偿按照合理标准裁定,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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