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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合同事务律师卢扬超:处理厂房租赁补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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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053人看过
导读:卢扬超自2018年开始执业,擅长合同事务、婚姻家事等。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作为原告许XX的代理人,成功为其争取到173,960.26元补偿,原诉请332,605元,减少了诉求差距。
佛山合同事务律师卢扬超:处理厂房租赁补偿案

执业背景

卢扬超律师于2018年开始在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为佛山。其主要服务的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他法律功底扎实,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法律事务。

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方面,原告是许XX,被告为何XX。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但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卢扬超律师作为原告许XX的代理人,首先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精准核算应得补偿,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最后有效反驳对方抗辩,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各项补偿合计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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