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无过失性辞退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时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如下:
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合同。
二、无过失性辞退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么
无过失性辞退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形下可无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无过失性辞退可拿到的赔偿是多少
无过失性辞退的赔偿包括经济补偿及可能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该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该工资按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当我们了解了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有哪些之后,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无过失性辞退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劳动者,一般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另外,无过失性辞退后,劳动者能获得怎样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您对无过失性辞退的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或是在实际遭遇无过失性辞退时不知如何应对,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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