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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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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1029人看过
导读: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在劳动局备过案,取消劳动合同也需要去劳动局取消备案 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

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

当地政府为了统计当地人民的就业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到相应的就业服务中心去备案,相同的,如果解除了劳动关系后也需要及时的删除备案,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备案吗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在劳动局备过案,取消劳动合同也需要去劳动局取消备案。

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解聘备案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因用人单位办理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职工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二、解除劳动关系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已加盖申请解聘备案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

3、职工个人档案

4、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个人档案内应存有签署单位意见的《辞职信》,原件或复印 件, 复印件需要单位加盖公章。

5、不办理失业金的,外地户口不需要现场备案。

三、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应该向用人单位索取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然后再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接受再就业服务;在失业期间根据个人经济情况既可以暂停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灵活就业或自谋职业人员个人缴费;若重新找到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将失业证交给单位,由单位去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录用登记、到社保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

如果单位不给予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书面证明的,属于违法行为,将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登记失业和再就业,今后也不能接续办理社会保险;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赔偿。

按照具体规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则需要携带相应的资料到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备案,如果因此而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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