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搬迁员工赔偿的标准数额多少
公司搬迁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员工不愿随迁,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公司搬迁员工去了可以得到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含工作地点)。
若员工自愿同意随公司搬迁至新地点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属于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地点,此时不存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法定情形,原则上无经济补偿或赔偿(除非公司与员工另行约定搬迁补偿)。
只有当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跨市搬迁且无合理通勤安排),员工拒绝搬迁时,用人单位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即N)。
综上,员工自愿随迁的,法律未强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若公司无额外承诺,员工无法主张该权益。核心在于“协商一致变更”的法律性质——继续履约则无补偿,解除履约才涉及补偿。
三、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又不辞职有补偿吗
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如果导致工作地点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不愿去且协商不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公司未按此程序解除合同,还可能面临支付赔偿金等法律后果。
我们解答了公司搬迁员工赔偿的标准数额多少,其实与之密切相关的还有一些拓展问题。比如如果员工不同意跟随公司搬迁,除了赔偿方面,劳动合同是否就自动解除呢?还有当公司搬迁到外地等跨区域情况时,赔偿会有哪些特殊规定呢?这些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可能频繁出现。员工在面对公司搬迁时,往往在赔偿和后续权益保障上感到迷茫。如果您对这些进一步的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想更精准地了解自身权益,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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