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上海市高温费吗哪几个月?

上海市高温费吗哪几个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8172人看过
导读: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上海市高温费吗哪几个月?

在夏季发放高温补贴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企业必须遵守。由于我国南北气温差异比较大,像北方一些省份,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就比较短,而南方省份则相对比较长。而上海市地处我国长江流域,近年来夏季高温天数多,那么上海市高温费吗哪几个月?我们一起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上海市高温费吗哪几个月?

1、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2、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3、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二、单位不发放高温季节津贴,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发放高温季节津贴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高温补贴是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通过小编这么一讲,大家应该知道了上海市高温费吗哪几个月。按照上海市政策规定,上海市企业要在每年的6月份到9月份为高温环境工作的职工发放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个月200元,4个月的话就是800元。企业拒绝支付或者少支付的话,职工经协商无果后可以向上海市劳动监管机构投诉。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工资福利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工资福利最新文章

遇到工资福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