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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偿金是离职后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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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2 · 1792人看过
导读:医疗补偿金通常指医疗补助费,一般在劳动者离职时支付。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绝症增加部分不低于100%,它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给予劳动者的。
医疗补偿金是离职后给的吗

一、医疗补偿金是离职后给的吗

医疗补偿金通常指医疗补助费,一般在劳动者离职时支付。根据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所以,医疗补助费是在劳动合同解除这一离职情形下,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

二、离职索要医疗补偿金是否有法律依据

离职索要医疗补偿金有一定法律依据。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不过该办法部分条款已失效,但仍有参考意义。实践中,若符合相应条件,劳动者可依法主张医疗补偿金。

三、离职要求工伤赔偿有无法律依据

离职要求工伤赔偿具有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离职时可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工伤职工离职时依法有权要求工伤赔偿。

当我们探讨医疗补偿金是离职后给的吗这个问题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医疗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它通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另外,员工要获得医疗补偿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像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如果你对医疗补偿金的发放时间、计算方法或者获取条件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继续,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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