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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的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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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0 · 1891人看过
导读: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年金方式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及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时,已领取且能证明是婚内所得的企业年金部分,通常按共同财产分割。分割需综合考虑多因素,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判。
已领取的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一、已领取的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当事人依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以年金方式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及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已领取的企业年金部分,若能证明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具体分割方式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双方对企业年金的贡献等。分割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裁判,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夫妻财产关系。

二、企业年金已领取部分离婚时如何分割

企业年金已领取部分在离婚时的分割,需区分情况。若企业年金是婚后取得,已领取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企业年金是婚前开始积累,婚后领取部分中,婚前积累对应收益属个人财产,婚后积累及对应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仅对婚后部分进行分割。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确定分割比例。

三、企业年金未领取部分离婚时怎样处理

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离婚时未领取部分处理方式如下:

已缴纳但未领取的企业年金中,婚后企业缴费及对应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缴纳部分属个人财产。分割时,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考虑企业年金的特殊性,不会简单对半分割。通常会结合企业年金的管理办法、提取条件等因素,在合理范围内,对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而非将企业年金账户金额直接进行分配。

当探讨已领取的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涉及一些关联问题。比如企业年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领取部分,在离婚时又该如何处理,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另外,如果一方在领取企业年金后,将这部分资金进行投资,投资收益在离婚时是否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些问题都与已领取的企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有紧密相关。若你在企业年金财产分割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想了解更多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家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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