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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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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5 · 1047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患精神病,规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若其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精神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精神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患精神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受法律保护。

但医疗期满后,若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员工患精神病单位可解除合同

员工患精神病,单位能否解除合同需分情况判断。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合同。医疗期依员工工作年限等确定,如实际工作十年以下且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为三个月。

医疗期满后,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还应给予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三、员工医疗期内单位可解除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违法在医疗期内解除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当探讨精神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知晓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下能解除合同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精神病员工在医疗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怎样的程序和给予怎样的补偿。另外,若员工康复后能否胜任原工作,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其调整工作岗位等。这些都是与该问题紧密相关且在实际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如果你对精神病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补偿标准或者岗位调整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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