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下班途中摔倒骨折是否算工伤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骨折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
自己摔倒骨折通常是自身原因导致,并非上述规定中的特定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如果是由于道路存在缺陷等第三人原因导致摔倒骨折,且能证明该情形与工作通勤有直接关联,同时满足相关条件,有可能认定为工伤。此时需提供相应证据,如道路缺陷的证明、事故现场情况等,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上下班途中受伤能否算工伤事故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非本人主要责任”,需有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
若因其他意外受伤,比如自己不慎摔倒等,一般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此外,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伤,符合上述交通事故等条件的,也可认定为工伤。
三、上下班途中摔跤能否认定为工伤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
自己摔跤通常是因自身不小心等原因,并非因上述特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导致,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不过,若摔跤是因道路存在缺陷等第三方原因造成,且能证明该第三方存在过错,同时符合其他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有可能争取认定工伤,但需通过相关程序举证和认定。
上下班途中摔倒骨折是否算工伤,并非所有情况都能认定。比如若摔倒因自身疾病突发、个人故意或第三方侵权但自身负主要责任等,则可能不被认定。若符合工伤条件,后续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单位需在事故后30日内申请,个人可在1年内)、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哪些项目可报、超出医保部分的承担方),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等问题,都需结合具体细节判断。如果您正面临此类情况,对认定条件、申请流程或待遇落实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思路、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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