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工伤需准备啥材料
申报工伤一般需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用以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根据具体情形可能还需其他材料,比如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相关监控视频等能证明事故发生经过的材料。申报工伤要及时,一般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时,可在1年内自行申报。
二、申报工伤需达到何种伤势
申报工伤并不以伤势严重程度为唯一标准。一般来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均可认定为工伤。
第十四条规定了常见的工伤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等。
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
关键在于是否与工作存在关联及符合法定情形,而非单纯取决于伤势轻重。
三、申报工伤需要走哪些流程
申报工伤流程如下:首先,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方和用人单位。
申报工伤需准备啥材料是职工遭遇工伤后最迫切想了解的问题,但实际申报中常因材料细节疏漏影响进度。比如若缺少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等),可能无法顺利启动工伤认定;涉及第三方侵权的工伤,还需补充事故责任认定书;部分特殊岗位(如井下作业)的工伤,需额外提供岗位资质材料。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知如何补正缺失项,或是对“申报工伤需准备啥材料”的具体格式(如医疗记录的盖章要求)仍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您梳理清晰的材料清单,避免因准备不足耽误工伤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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