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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部门管辖权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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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8 · 1713人看过
导读:工伤认定管辖权以属地原则为主:用人单位参保的向参保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未参保的向生产经营地申请。特殊情形中,劳务派遣由派遣单位所在地管辖;多统筹地区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跨地区施工可由参保地或生产经营地认定。争议时先协商,不成则由共同上一级社保行政部门指定。
工伤认定部门管辖权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部门管辖权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管辖权一般遵循属地原则。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向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对于特殊情形,如劳务派遣,由派遣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若存在多个统筹地区,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也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跨地区施工企业职工发生工伤,可由参保地或生产经营地认定。

此外,当出现管辖权争议时,相关部门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由共同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二、工伤认定部位有争议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部位有争议,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由该委员会对工伤部位进行重新鉴定,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具有权威性。其次,若对复查鉴定结论仍有异议,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处理过程中,各方应积极收集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如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以支持自身主张。

三、工伤认定部门的管辖范围是啥

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若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原则上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进行认定。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由派遣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用工单位所在地与派遣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由用工单位所在地认定。

跨地区施工企业职工发生工伤,应向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参保的,向生产经营地提出申请。

当我们了解工伤认定部门管辖权如何规定的之后,还需关注几个紧密关联的实用问题。比如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或确诊职业病30日内申报,个人则需在1年内提出),以及需提交的核心材料(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文书等)。若因管辖权争议导致申请受阻,或对申请时限、材料准备存在疑问,别让困惑拖延维权进度。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您理清管辖权细节,解答申请中的各类问题,保障您的工伤权益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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