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是啥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注意,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符合法定情形并履行法定程序。
二、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例如,劳动者工作3年2个月,月工资5000元,经济补偿为3.5×5000=17500元;若月工资2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00元,经济补偿则按15000元计算。
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优先留用哪些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优先留用以下人员:一是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此类员工与单位有相对较长时间的劳动约定,稳定性需求较高,优先留用体现了对其就业稳定的保障。二是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固定期限合同意味着更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优先留用他们符合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立法本意。三是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从社会公平和人道主义角度出发,优先留用这类人员可保障其家庭基本生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若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当探讨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时,这背后还有许多值得关注的要点。比如,补偿标准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你是否对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存在疑问呢?要是对补偿计算方式、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不解,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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