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中孕妇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对孕妇有诸多保护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劳动法中孕妇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孕期女职工有诸多保护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此外,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各地产假天数有差异。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女职工可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法中孕妇期间调岗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对于孕期女职工,若不能适应原劳动,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当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但该调岗需具有合理性,不能具有侮辱性、惩罚性,且工资待遇等不应降低。
若用人单位未经女职工同意擅自调岗,女职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用人单位调岗需合法合理,保障怀孕女职工权益。
在劳动法中,对孕妇有着诸多贴心规定。比如,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若孕妇被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这是不合法的。同时,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您是孕妇,或者身边有孕妇面临劳动权益问题,对于产假时长、生育津贴领取等相关劳动法规定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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