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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针对孕妇产前假有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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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1 · 1759人看过
导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怀孕7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工资按一定比例发放,各地比例有别。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前可休15天,难产、多胞胎生育另有增加天数。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孕产哺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各地规定或更细化,需结合当地政策确定权益。
劳动法针对孕妇产前假有啥规定

一、劳动法针对孕妇产前假有啥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孕妇产前假有如下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此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各地规定比例可能不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需注意,各地可能有更细化的规定,建议结合当地政策确定权益。

二、劳动法针对孕妇有哪些保护

劳动法对孕妇有诸多保护。一是限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时,若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是减轻劳动强度与安排适宜岗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三是给予产假待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一定天数产假,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三、劳动法针对怀孕期妇女有何保护

劳动法对怀孕期妇女有诸多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此外,产假方面也有相应保障,以保障怀孕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使其能安心孕育胎儿并恢复身体。

当探讨劳动法针对孕妇产前假有啥规定时,其实这背后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孕妇在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保障,是按照正常出勤发放,还是有特殊的计算方式。另外,若企业不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产前假,孕妇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都是与孕妇产前假紧密相关的要点。如果您正处于孕期,对产前假的具体规定、相关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助您安心度过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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