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咋用
工伤认定后,使用工伤保险可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及时就医,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治疗期间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然后,准备申请待遇所需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便可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例如,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构成伤残,还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二、工伤认定后仲裁公司不认工伤咋办
若工伤认定后仲裁时公司不认工伤,可按以下方法处理。首先,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定程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公司不认工伤,需让其举证证明该认定存在错误。
若公司无有效证据反驳工伤认定,仲裁机构一般会依据生效的工伤认定决定进行裁决。若公司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通常应先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行政复议需在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则可在复议决定作出后15日内,或直接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在此期间,仲裁程序一般会中止,待行政程序结束且结果明确后再恢复。你应积极收集证据,配合相关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三、工伤认定后多久可申请伤残鉴定
一般而言,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伤残鉴定。
通常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所以在工伤认定后,需结合具体的治疗恢复情况,待伤情稳定、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且要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若对鉴定结果不服,可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咋用是许多工伤职工关心的问题。工伤保险能用于支付工伤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让职工能安心接受治疗。还可用于补偿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保障其在这段时间的基本生活。另外,对于因工伤造成残疾的职工,工伤保险会提供相应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你在工伤认定后是否对工伤保险的使用存在疑问呢?若对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赔付标准等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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